第135章 CDO和CDS(第2/2 页)
25岁的杰米,出生富裕家庭,父亲是纽约有名的地产商。
因此杰米从小就接受精英教育,加上对于数字的敏锐直觉,20岁时,就凭借在二级市场长期盈利的战绩而小有名气。
凭借名气,以及犹泰家族亲人的帮助,杰米在20岁就成立了属于自己的基金公司。
25岁,杰米已经结婚,拥有一位职业模特的妻子和一个女儿,拥有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对冲基金。
原本一切都很完美,杰米是妥妥的成功人士。
“盖勒姆对冲基金”成立5年来,收益率一直维持在15%的高线,成绩斐然。
基金规模也上升到了5亿美元,虽然规模不大,却通过一些关系,弄到了摩根士丹利的ISDA金融衍生品长线交易期权协议,算是进入了华尔街玩家俱乐部。
但也因为真正进入到了圈子之内,杰米竟意外的发现了能挣大钱的买卖。
那就是针对地产证券,居然有着现收现付的信用违约互换协议。
一种只要缴纳协议持有保险金,就可以无上限购买债券违约赔付协议的对赌合同。
简单解释,就是债券发售方B和购买方C市场上进行了交易,约定B在证券到期后支付C本金和利息。
这时的C,或是站在一旁的D,如果觉得B有问题,可能赔不出钱,有违约风险,就可以找银行A作担保,签订一份名为违约互换协议的第三方担保。
如果B真赔不出来,那银行A就按B违约的比例,按签订的协议总金额,进行比例赔付。
如此就会衍生出两个问题,一是A为什么愿意担风险和C、D签订担保协议。
二是为什么不是按B违约的金额赔,而是按协议总金额等比例赔。
第一个问题的答案,是银行A认为B不会违约。
且这类第三担保协议,是属于定制协议,是无中生有的金融衍生产品,C和D需要付给A极高的保险协议持有费用,A能获得极高的利润,因此愿意承担风险。
第二个问题的答案,同样是利润,作为并非债券购买方的D,之所以加入游戏,很大程度就是为了做空。
而A也乐意在自认稳赚不赔的对赌中,赚一些的快钱,因此并不在乎C、D购买多少金额。
毕竟此类违约互换协议大量存在于地产业,一直是金融领域的基石,很长一段时间里,都被认为是金融行业里不会沉没的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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